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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火材料采购合同

耐火材料采购合同

耐火材料采购合同

合同编号:
签订地点:

签订日期:_

买受人(甲方):_
出卖人(乙方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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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耐火材料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,以资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 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及价格

1.1 产品名称:耐火材料(具体包括:高铝砖、粘土砖、镁碳砖、浇注料、耐火泥等,具体名称以附件订单为准)。
1.2 规格型号:详见附件《供货清单》。
1.3 数量:详见附件《供货清单》。
1.4 单价及总价:详见附件《供货清单》,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)。

第二条 质量标准

2.1 乙方提供的耐火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以及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,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《技术协议》。
2.2 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、质量检验报告、使用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。
2.3 耐火材料的体积密度、耐压强度、荷重软化温度、热震稳定性、抗渣性等关键指标必须达到约定标准。

第三条 包装与运输

3.1 乙方应采用防潮、防震、防破损的包装方式,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。包装物不回收。
3.2 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,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3.3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日通知甲方,以便甲方安排接货。

第四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

4.1 交货时间:乙方应于日前分批或一次性交货完毕。
4.2 交货地点:甲方指定仓库或施工现场,即
__。
4.3 货物风险自甲方签收后转移至甲方,但质量责任不因签收而免除。

第五条 验收

5.1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日内进行验收。验收内容包括数量、规格、外观、质量证明文件等。
5.2 如发现数量短缺、规格不符或质量缺陷,甲方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,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予以补足、更换或退货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。
5.3 对于内在质量问题,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,乙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。

第六条 付款方式

6.1 合同签订后日内,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%作为预付款。
6.2 货物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日内,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%。
6.3 余款%作为质保金,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日内付清。
6.4 乙方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第七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

7.1 质保期: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。
7.2 质保期内,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故障或损失,乙方应免费维修、更换或赔偿。
7.3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使用建议,确保耐火材料正确砌筑和使用。
7.4 乙方接到甲方质量异议后,应在小时内响应,日内到达现场处理。

第八条 违约责任

8.1 乙方逾期交货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日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乙方应退还已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%的违约金。
8.2 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、退货或减少价款,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8.3 甲方逾期付款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%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
第九条 不可抗力

9.1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,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通知对方,并提供相关证明。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
第十条 争议解决

10.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

11.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。
11.2 本合同一式份,甲乙双方各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3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:
地址:
_
电话:

开户银行:

账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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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:
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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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

开户银行:

账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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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
  1. 供货清单
  2. 技术协议
  3. 质量检验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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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9-15 00:25:31